今年2月27日时AAO有一个值得注意的Ability to Pay案件下来。在以前我们常提到假使 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好,或是在税表上显示的财力不是可以用所谓的Net Assets来证明公 司有能力支付薪水。但是现在AAO又提出一个解释说Net Assets是一 个Prospective(未 来)的数字,因此这个数字是否能真的用上是个问题。AAO的论点是有道理的。因为Net Assets是需要买点之后才有的资产,但在同时公司也可能还有其它的负债需要付掉。而 付掉之后就不一 定有能力支付薪水了。从这个案件来看AAO是变的比较严格。但是还是 有办法解 决这一问题的。如果公司的财务的 确是有问 题的,申请人可能要先考虑多 付一 点税,先将自己的薪水达到标准,如果薪 水达 到标准,CIS是可以不看其它财 务资 料的。这薪资的资料我们叫做 Prima facie 证据。如 果薪资不到标准,我 们第 二个看公司的税表是否有Net income (净利)与能否补足薪水的差额。如果可以也就没 有问 题。如果还是不够我们要看税表内共付给所有的员工薪资多少,公司其它的 deduction 是多少, 公 司的银 行有多少存款,公司其它的资产有多 少。公司同一职 员是否有人离职,因此薪水可以调 整过 来给申请人。另外公 司是 否有分公司或是投 资公司存在,尤其是很多国内的公司来美国设公司,甚至于美 国的公 司将资产转到国 内,这些都可以列出考虑。很多时候是需要灵活运用的。 我们也常看 到 Nebraska 的RFE或 是Denial Notice 说 到CIS只 看税 表,其它的辅 助性财务资料是不看的。这是错 误的。我 们可以将CIS在这方面的备忘录拿出来告诉 他 们的错 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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